如果您看一下直到19世紀中葉末期的戰鬥畫面,典型的戰鬥涉及大量士兵相互推進。看來他們似乎沒有嘗試掩護或散開。
為什麼?
乍一看,考慮到沒有瞄準火槍以及重新裝彈需要多少時間,分散的軍隊應使其更難以射擊,並降低加農炮的效能。
這是“紳士協議”(“戰爭法”)還是這種安排具有戰術優勢?
如果您看一下直到19世紀中葉末期的戰鬥畫面,典型的戰鬥涉及大量士兵相互推進。看來他們似乎沒有嘗試掩護或散開。
為什麼?
乍一看,考慮到沒有瞄準火槍以及重新裝彈需要多少時間,分散的軍隊應使其更難以射擊,並降低加農炮的效能。
這是“紳士協議”(“戰爭法”)還是這種安排具有戰術優勢?
聚集士兵的原因有兩個主要原因:
步兵對抗騎兵的唯一防禦是形成方格的能力,是像法國和英國這樣的 open ,還是易北河以東最常見的 closed 。當成千上萬的騎手以惡意的意圖以30kph或更快的速度充電時,秒就很重要,因此與戰友保持非常近的距離對於生存至關重要。
請注意,與普遍看法相反,千人在大多數戰鬥中,英軍營通常以4級而不是2級進行戰鬥,因為從一條長長的2級陣線形成正方形花費的時間太長。在戰鬥的最後階段,在遭受人員傷亡和經常騎兵反對或騎兵作戰之後,他們會採用2級陣型來引誘“政變”。 p>
一個擁有500名士兵的營每人每分鐘發射3發子彈(平均速率),每分鐘發射1500發子彈,與現代輕機槍相當。像這樣的機關槍一樣,這場大火比目標更易被夷為平地,並通過集中在狹小的空間中達到了效果。這種火勢的集中是通過集中火源(火槍手的火力)來實現的。
需要注意的是,擊中目標的營火量因國籍而異和單位的經驗。經驗不足的應徵者,例如奧地利的Landwehr和第三營,通常只有不到5%的球被擊中,而各個民族的衛兵得分都可能超過20%。在大多數情況下,在多次擊中機率以及在18世紀或19世紀初的戰鬥中生存的因素並不是不可能的。
讓我們也看看小衝突者-OP爭論的完美例子。除了各個民族的精英(通常是非後衛)單位之外,其他單位從未嘗試過完全陷入小規模的衝突。原因不僅涉及防禦騎兵的需要(如上所述),還因為要在500平方碼的地形上成對作戰的500多名士兵不僅需要對人員進行訓練,還需要對非司令官和軍官進行特殊訓練。只有在達武特的德國陸軍第三軍中,這種程度的訓練才普遍存在,並且對大多數民族而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深淵才吸取教訓。
在中世紀和古代的戰鬥中,只有弓箭手和投擲者才能遠距離打擊敵人。大多數士兵使用手武器,長矛,劍,戰斧等來與敵人作戰。
與戰士或士兵們聚攏得更緊密的敵人的單位面積上將擁有更多的人員,因此具有當地優勢並更有可能在戰鬥中勝出。至少直到戰士們過於擁擠而無法有效地戰鬥為止。
因此,古代和中世紀的軍隊傾向於將每個單位的戰士們打包成與有效戰鬥所用的緊密相緊的地方。
在早期的現代軍隊中,背負著步槍的士兵往往會一起行進和機動,以使士兵習慣於像同志那樣行事,不會像任何理性人那樣獨立思考並在恐怖中逃跑。軍械庫還必須使用密集的編隊,以使軍官和士官可以指揮和控制他們的士兵。除了與男子溝通的聲音外,他們沒有現場電話,對講機,便攜式收音機,手機或互聯網,也沒有任何東西。
軍官和士官必須在語音範圍內他們的員工聽到他們的命令,並看到他們的員工看到他們在做什麼,並(由此)受到啟發。
並發明了使領導者變得更大聲,更明顯的方式。
旗幟,封建軍隊的旗幟和標準以及現代軍事單位的顏色,標準和盾牌,被帶到戰場上飛得更高,並且距離遠比一個單獨的領導人都要遠。
>並使用了軍事音樂。鼓和橫笛,軍號和小號,現場音樂。它們通常用來表示步伐。在戰鬥中,它們通常被用來發出信號,這些信號可能比軍官的聲音還被聽到。
從遠古時代到19世紀末,軍隊之間的緊密戰鬥不是很多,因為它有時在戰術上可能優越,而因為這是對軍事單位進行指揮和控制的唯一途徑。
p>直到20世紀,該規則才形成緊密的秩序,沒有凝聚力的軍隊。
有許多因素:
如問題中所述,散佈會使您受到打擊的可能性降低,但也會使您打擊敵人的可能性降低。當雙方都從步槍&砲彈中走出時,戰鬥將花費更長的時間,往往沒有那麼決定性,並且可能會以近距離交戰的形式結束。
即使有步槍,許多戰鬥也取決於刺刀向敵人的衝鋒,在這裡,大量士兵與槍管末端尖銳尖銳的東西一樣,是“影響”的一部分。因此,將這些人作為一個單位保持在一起可以使火力集中在步槍射程上,並且對裝藥產生更大的影響。
另一個因素是控制。這些軍隊中的大多數士兵不是專業人員。如果他們排成一隊而不是散佈在田野上,那麼讓他們朝正確的方向前進(當他們真的想朝相反的方向前進時)要容易得多。這也使部隊指揮官更容易識別部隊,以便可以命令正確的下屬將這些部隊放到正確的位置。
因為“通信”(如下定義)直到19世紀末才開始傳播。
“通信”的第一種形式是武器裝備。直到19世紀末,諸如步槍和早期步槍之類的“槍支”都是單發武器,在戰鬥的初期階段只能發射幾次。大部分的激烈戰鬥都是使用諸如刺刀(或用於騎兵的軍刀)之類的刀片式武器進行的,需要大規模行動。
正是在19世紀末期發現的“重複”武器改變了這一狀況。首先是重複的步槍,然後是“機槍”,或者至少是諸如Gatling槍或Maxim針槍之類的前身。如果您擁有可以開火的槍支,例如說以合理的準確性每分鐘20發,刺刀的收費就不那麼重要了,那麼“散佈”就變得有意義了。
第二期“通訊”是標準一。 Radio是在19世紀後期開發的,與以前相比,在無線電之後傳達指令以“分散”部隊要容易得多。與電話同上,或者類似1876年以後的便攜式話機之類的東西。空中力量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也發揮了作用。飛機可能掉落耀斑,向攻擊點,著火點等發出信號。
當時的砲火效果遠不如當時。因此,幾乎不需要散佈。
到1800年,標準士兵的側身火石鎖滑膛火槍的射速很低,火石點火的可靠性較低(尤其是在潮濕條件下),有效射程也很短,而且準確性低。有效範圍... 50-75米。這就是排球射擊的原因-一門巨大的shot彈槍,它的構型類似於派克方陣,這種桿陣在桿臂普及時就很流行。
到1860年代,步槍演變成步槍-像“地雷球”那樣的擴展子彈加快了裝彈的速度,打擊帽提高了可靠性,還使裝彈更快。美國內戰的步槍:斯普林菲爾德,恩菲爾德,里士滿等...的有效射程超過200米,比步槍精確得多。還有第一款實用的狙擊步槍,惠特沃思,帶有細長的子彈,可以有效射到1000米遠。
一些重新裝填速度較快的後膛步槍(可以躺下進行)正在使用,例如Sharps,以及早期的Colt左輪手槍,它們使襲擊和奔跑的襲擊非常有效。當時只有極少數的亨利(Henry)用新的金屬彈藥筒重複步槍,打入這場戰爭。這些對那場戰爭影響最小,它們更是對未來的看法。
火砲的射程和效能都提高了。與標準的拿破崙相反,這是一架Parrott步槍,這是一種在砲膛周圍有加強帶的步槍加農炮,還有3“軍械步槍,在後膛使用了更堅固的鋼,兩者的射程都在兩英里左右。更準確地說,射程更遠時,他們現在可以以合理的成功期望瞄準大批編隊。
美國內戰是18世紀各種形式和戰術的融合,軍事技術日新月異,其結果是大規模屠殺。
這發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機槍,飛機和超遠程炸彈砲對在戰trench中嘗試的大量裝藥造成了嚴重破壞。屠夫的賬單相應地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