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通常被稱為“無階級”社會,任何人都可以升到任何高度。撇開這是否真的是事實,這個想法是何時,如何產生的?它是創始一代的啟蒙思想的一部分,還是後來出現的東西?
美國通常被稱為“無階級”社會,任何人都可以升到任何高度。撇開這是否真的是事實,這個想法是何時,如何產生的?它是創始一代的啟蒙思想的一部分,還是後來出現的東西?
美國處在“新世界”中。因此,它並不是從歐洲社會常見的許多階級結構開始的。
因此,它被認為是源自啟蒙運動的無階級社會理論的良好“試驗場”。這些“創始一代”儘管非常傾向於上層階級,但受到了這些思想的極大影響,並將其寫入《獨立宣言》,《憲法》和其他創始文件中。
美國從未如此一個完全“無階級”的社會。事實是,在歐洲,許多以人們的方式存在的階級障礙在美國運作得併不好。在一個實現社會的社會中,精神是要從“錯誤”的背景中提拔立功的人,而不是平庸的。
西歐國家已經從很大程度上受益於美國的民主精英制思想。如今,其中一些可以說比美國更具社會流動性。
但是,美國可能會長期保持其作為全球平等的“實驗室實驗”所在地的聲譽。
我能想到的美國的最後一個“階級”概念就是種族隔離。我相信,正是導致“人人平等”運動(整個“ 坐在公交車前排”的事情)導致了我們目前缺乏階級的“人人平等”狀態。
即使有人能升起,也不會使社會無階級。階級不是一群封閉的人:人們總是可以從一個階級轉移到另一個階級。您可能將階級與社會財產混為一談,或者將兩個更封閉的社會階層劃分為社會階級,而又不容易改變。
(馬克思)區別階級的是生產資料的擁有。這意味著,如果一個社會擁有擁有生產資料的人,而那些沒有生產資料的人,那麼這個社會就不是沒有階級的。
收入也不是一個區分標準:受僱的經理人可以比農民擁有更高的收入,但他仍然屬於另一個階級。
不確定我是否很好地理解了這個問題:杰斐遜在《獨立宣言》中寫道: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人的創造都是平等的 ,他們的創造者賦予他們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對幸福的追求。
“答案正盯著你。”
為什麼美國的創始文件通常被學童記住,傳統上是在獨立日公開閱讀,所以還不夠回答這個問題?它是一切賴以生存的文檔。
根據法律,可以召開制憲會議,並可以起草和批准美國的新憲法。但是,按照我們的宣言,美國仍然是一個民族,在其中非常明確地提出了“無階級社會”的思想。
(這裡還有更多內容,但可惜,我現在沒有時間詳細闡述或引用一些原始資料。也許及時了-請參閱宣言中的Wiki作為起點。 )
戈登·伍德(Gordon Wood)的美國革命的激進主義對此概念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 (個人觀點,討論的時間長於有用的時間,並且似乎專注於回應本書中沒有的論點)。
我相信這個問題是基於(一個或多個)錯誤的假設。 “美國是一個無階級社會”是結論,而不是先前存在的觀念。 (其他人則討論了“無階級”所涉及的不精確性)。在1740到1780年代,“階級”制度在美國運作失調。 (在這裡,我拒絕對馬克思主義的定義是缺乏實用性;我指的是紳士階級與平民階級的更為現代的觀念)。在美國,沒有使該機構工作的東西(包括國王的存在,積極的保守黨和強大的英格蘭教會的存在和積極干預)。
有人可能會說,無階級性是該時期共和主義的產物,但即使是共和主義也從根本上是寡頭的。 (《邦聯章程》失敗的原因之一是美國民眾的“謹慎性”。那個時期的作家對工匠,商人和商人參與政治的觀點感到遺憾,這是不能接受的)。但是英國憲法(例如當時)中的共和主義與荷蘭或瑞士的共和主義有所不同-我認為,在界定共和主義和無階級性的困難下,這一論點很快就被淹沒了。
我同意新世界的說法,階級是從王權繼承的東西,就像貴族是最高階級。在美國,一代人可能會失去階級地位(孩子們把生意當成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