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論壇中,大屠殺倖存者認為,大多數德國人不知道在集中營殺害猶太人和其他人。 其他人表示反對,並說人們至少知道猶太人正在消失並且沒有回來。
我的問題是:警衛或在集中營工作並能夠離開的人定期談論他們所做或所見的事情?
在一個論壇中,大屠殺倖存者認為,大多數德國人不知道在集中營殺害猶太人和其他人。 其他人表示反對,並說人們至少知道猶太人正在消失並且沒有回來。
我的問題是:警衛或在集中營工作並能夠離開的人定期談論他們所做或所見的事情?
首先,與“常規”監獄不同,集中營的警衛每天都不回家,因為這是一種準軍事職能。即使在“下班”的時候,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將在營地中或附近,每年獲得數週的“休假”。
第二,許多人對看到與家人討論的恐懼感到震驚。據報導,東部前線的一個“滅蟲者”(不是守衛者)在他的日記中寫道:“我怎麼告訴父母我每天都殺死嬰兒?”
第三,他們的工作使他們對“持不同政見者”或“不受歡迎的人”或只是說話過多的人發生了什麼。在這些營地之一,沒有人願意從當護衛變成囚犯。
正如泰勒·杜爾登(Tyler Durden)所述,您需要區分集中營和滅絕營。就前者而言,它們不僅廣為人知,而且需要廣為人知。如果秘密存在,監獄很難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根據羅伯特·吉拉特利(Robert Gellately)的說法,蓋世太保的員工人數從未超過32,000。由於僅在德國就有大約6000萬人,所以只有人們準確地知道要逮捕他們,他們才會變得有效。
情況並非如此當談到滅絕營時,出於多個原因,必須將其存在保密。首先,必須讓受害者不知道他們要去哪里以及當他們到達那裡時會發生什麼情況。黨衛軍竭盡全力保護這些地方的奧秘,告訴人們帶上行李,換衣服,餐具和少量錢,甚至就希臘Iannina的猶太人來說,也要買票。
其次,納粹還希望確保外界對這些裝置的目的了解得盡可能少。在東線與俄國人作戰時,他們想讓敵人知道的最後一件事是,被俘虜將涉及隨後被謀殺。為了贏得這場戰爭,納粹需要俄國人投降。當有消息傳出給蘇聯戰俘的大規模殺人事件(大約200萬-大約)時,俄國人知道死於戰鬥是他們的最大利益。
最後-也是與您的問題最密切相關的-納粹不是想要他們的總人口知道這一點。在進行所有這些工作(配給,電力短缺,聯合轟炸)之後,他們拼命地依靠自己人口的持續支持。當人們看到人們遭受迫害甚至暴力時,換個角度看是另一回事。知道整個人社區都是通過非個人的,工業化的過程被謀殺的,這是另一回事。
這就是說,儘管在嚴格的命令下,警衛人員不得談論他們所看到的和所做的事情, 總是談論他們所看到的和他們所做的。當有時間不上班時(每隔一段時間),人們不僅談論他們所看到的內容,而且還很詳細地講。一些警衛擁有與他們在個人設施中度過的時間有關的個人相冊-當然,射手也一樣。 (大多數所謂的“ Einsatzgruppen”照片是肇事者拍攝的,許多照片都是通過郵寄送回家中的。)
我個人不知道有任何因揭露而受到懲罰的人。向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提供信息,儘管可能已經發生了。他們當然不應該這樣做。
不,不是。即使是暫時被監禁的集中營囚犯也必須簽署一份文件,他們永遠不會告訴任何人他們在營地看到的東西。
此信息是秘密的,其原因有很多。不僅隱藏大屠殺,而且還隱藏其他(非猶太囚犯)的虐待行為,隱藏有關囚犯是誰(內部可能有重要人物),囚犯的種族組成,工作機會等信息。囚犯被佔領(這是戰爭秘密),進行的醫學實驗等等。
您正在混淆兩個不同的東西:滅絕營和集中營。納粹集中營有幾十個,而滅絕營只有六個。滅絕營地的警衛是少數狂熱的黨衛軍士兵,他們竭盡所能地以最秘密的方式執行任務。希默勒是這些人的老闆親自挑選出來,並訓練他們要保密,並且有明確的政策規定,以任何方式與任何人(包括女友和妻子)討論滅絕程序或事件都是嚴重的罪行。
營地警衛不得透露營地內發生的任何事情,並遵守保密守則。營地警衛也有關於囚犯待遇和挪用猶太人財產的規則,當然我們知道那裡發生的暴行。在我與前監獄保衛人員進行的許多訪談中,他們大多認為他們只是在履行職責,不應再對集中營中發生的事情進行懲罰。